
看子女如斯,看父母如斯,看之滴泪,直叹世间无道德
问良心哪里,问人伦哪里,问者寒心,可知头上有青天
池塘边上的树 发表于 2007-05-17 15:04:10
我叫李洋洋,女, 14岁,我妹妹叫李雪利,9岁,河北魏县王营村人。我爸爸叫李海彬,于2000年因患癌症多次住院治疗无效去世。我妈妈李如叶,今年39岁,她为了还清爸爸看病时的借债和养活我俩,实现爸爸的临终遗言:“再苦也要把她们俩养大成人,让她们念书。”的夙愿。于四年前只身来到北京顺义打工,每月能挣五六百元,这对于我们非常贫困的农村,已经非常不错了。前年(06年)2月14日早上7:20分,妈妈在顺义金马开发区路口的自西向东的人行横道上正常过马路时,被赵旭酒后(有验血报告)驾驶奇瑞牌轿车(车号:京H-89920,
注册车主是张俊海)由南向北闯红灯(有数名目击证人正词)行驶时撞倒后。送顺义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(有法医鉴定书)。当时我们姐俩就在现场,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故的经过。事故发生后,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,于2006年8月18日,作出民事判决书《(2006)顺民初字第3360号》合计赔偿我们《35万0466元》北京市二中院于前年06年12月7日作出“维持原判”的终审判决。我们按规定于前年06年的12月15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强制执行
申请书。酒后开车的赵旭叔叔(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)。车主张俊海叔叔(北京市朝阳区人)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。并将肇事车辆卖掉后逃之夭夭,法院执法人员多次查找至今无下落。从前年06年2月14日的事故发生到今天为止08年1月24日的710天,我俩没有从肇事人赵旭及车主张俊海那里拿到一分钱赔偿。我俩仍然生活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日子里.生活在"失去亲人,拿不到赔偿"双重痛苦中。事故发生后是我们借款两万多元,抢救妈妈35个小时,是我们借钱将妈妈火化,是我们借钱将妈妈埋葬的。事故发生后,这两年来姥姥常常以泪洗面,明显老了很多,经常生病不断输液来维持虚弱的身体。终因伤心过度.姥姥(田付芹)于07年8月16日,住进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。天津市脑系中心(环湖)医院。十四病区十三床。诊断结果:右额脑膜瘤。5天后做了开颅手术。(在我国做开颅手术最好的医院是北京天坛医院。我们先是到的北京天坛医院检查并想在此手术治疗。由于治疗费用太高的原因,我们只好选择去天津市脑系中心(环湖)医院。姥姥至今不知道这场病到底花掉多少钱还需花多少钱?)如今姥姥重病在身仍需继续治疗。人们常说:“恶梦醒来是天亮”。我俩天天盼天亮。我俩该如何过新年。
在此恳请爷爷,奶奶,叔叔,阿姨协助我们查找赵旭,张俊海的下落。
我俩现在住在姥姥家: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双庙乡辛庄营村 邮编:057650
联系人: 李书芳 13240791326
李洋洋李雪利
2008年1月24日。
由于我们没有照相机,现将前年<感恩中国>的创始人张仁杰到我们家的拍照提供给大家:

伤心至极的姥姥
从不想麻烦人的姥姥

给我俩吃饭的姥姥

体弱多病的姥姥
姥姥出院了
2007年8月22日上午10点20分.姥姥进了手术室.下午5点40分才从手术室出来.医生说:“脑膜瘤已切除,开颅手术做的很好”。9月3号上午拆线后,为了减少费用。姥姥下午就出院了。

这是住院期间的姥姥(手机拍照)

这是回家后的姥姥,头顶上的刀口依晰可见.(手机拍照)

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,于2006年8月18日,作出民事判决书《(2006)顺民初字第3360号》合计赔偿我们35万0466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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